会员书架
首页 > 圣僧又给女魔祸害了 > 第35章河神最初的新娘22

第35章河神最初的新娘22(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血咒以凡人之命,换取雪岭山圣女降临,雪岭山圣女都拥有净化之力,血河如今这般模样,大多数是因他强娶凡人之女造成的,只是召唤圣女下界秀秀娘恐怕……”她略微沉吟,片刻之后,才笃定道:“她已经死了吧。”

    秀秀娘的确已经死了。

    但阴姬在意的却不是这个,而是:“是她告诉你,水夷强娶人类女子,才导致河水变成这般模样的?”

    “难道不是吗?”那声音疑惑反问道。

    阴姬摇头:“恐怕不是,最起码据我目前所了解的,真相并非如此。”

    她也不敢百分之百确定,水夷就是个好人。

    但从目前看来,其他人的确都比水夷坏。

    “你净化不了血河之中的怨气吗?”那声音又开始发问了:“是不是死的人太多,已经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了?你可以召集你的同伴,一起尝试的,或者,你可以去西普陀寺寻神僧太昊前来相助,不,不能找神僧太昊,神僧太昊嫉恶如仇,他若来了,水夷定然是活不了了,还恳请圣女多寻几位同伴前来,集众人之力,定能将血河净化干净,毕竟,血河是护住雪岭山的最后一道屏障,若是血河继续污浊不堪,你们都会受影响的。”

    阴姬越听越觉得不对劲,那声音多说一句,她眉头皱得越厉害:“雪岭山早在二十年前便已经成为一座废墟,而我也不是雪岭山的圣女。”

    “你不是圣女?怎么可能?方才你明明承认你来自雪岭山啊!况且,我教给秀秀娘的召唤术,只能召唤出雪岭山圣女啊!”

    “我真的不是圣女!”我是魔女啊!

    她也想她是个高尚纯洁的圣女,这样岂不是正好可以和她的和尚配成一对!

    唉,算了,不提和尚了,光是想到死和尚爱过别人,她就戳心!

    她更从石玉女子的话中,另外敏感的捕捉道一丝关于和尚不同寻常的信息。

    水夷说的神僧太昊早在几百年前,因辜负心中所爱,最后甘愿自废修为,破了杀戒,沦落为妖僧。

    她却说,和尚还在西普陀寺之中。

    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证明了一个问题,他们两人存在时间差距。

    很显然,被封石玉之中的女子,在和尚还没有沦落为妖僧之前便已经被封了。

    而水夷则是在和尚沦落为妖僧之后才陷入沉睡之中的。

    为确认自己心中猜测,阴姬开口多问了一句:“神僧太昊不是已经爱上女子破戒了吗,他还能净化血河?”

    “什么?何时的事情?”石玉女子大惊,她不敢置信的喃喃自语道:“只听说有魔女缠上他了,常去西普陀寺闹,次次被他重伤,除此之外,却从未听说过神僧太昊破戒爱上其他女子呀,你是不是不小心听信了谣言,毕竟神僧太昊塑敌太多,想毁他名誉者不在少数?”

    “你……很了解他吗?”阴姬微愣。

    石玉女子应着:“我与神僧太昊有过几面之缘,他虽冷漠寡言,嫉恶如仇,杀魔如麻,却是个循规蹈矩的古板之人,自律,定力都是毋庸置疑的,断然不会因为一个女子而破戒啊!”

    杀魔如麻……

    这四个字令阴姬头皮发麻。

    说好的普渡众生呢?

    难道魔不算在众生之列?

    不,不,不,石玉女子一定是对和尚有什么误解,和尚只是看着冷血无情了些,实则还是个普渡众生的傻子。

    他不就费劲心思的渡了她这个孽障吗?

    “他有没有爱上女子而破戒我就不得而知了。”阴姬放开石玉,往后倒退半步,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摊手道:“但是,他杀了人破戒却是铁打的事实。”

    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活该他背一辈子的黑锅。

    哼,爱上别人是吧?

    她就是不给解释,她就是要他黑一辈子。

    哼!

    石玉女子惋惜一叹:“万万没想到,似他那般看破红尘的淡然,也会为情所困……”

    她一直以为,神僧太昊之所以无坚不摧,就是因为他无心可伤。

    情,果真不是个好东西。

    “哼,谁知道呢?”阴姬更加不爽了。

    石玉女子叹息过后终于反应过来了:“你说你不是圣女,那为何你身上拥有净化之力?虽然你的净化之力还十分薄弱,可我的的确确感觉到了呀。”

    “哦,那是因为我杀了祸害人间的河神,也算是做了件大好事,刚得了人类信仰,进入了修炼初境……”

    阴姬话还没完全说完,就被石玉女子情绪激动的阻断道:“你杀了他?他死了?”

    后面“他死了”三个字,石玉女子音调忧伤且凉……

    闻言,阴姬连连摆手道:“你别突然难过啊,我说的此河神非彼河神,我说的是血河那边的……至于水夷至今都还活着,就是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而我又不是雪岭山圣女,就只等坐着干瞪眼,不知所措啊。”

    “不可能,净化之力,只有雪岭山圣女才拥有,就算是神僧太昊,也是出生在雪岭山,他的母亲虽是凡人,可他父亲是雪岭山上的圣人,故此,他身上才会继承净化之力。”

    “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