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我欲登天 > 第一卷:元天 第115章 极道之器

第一卷:元天 第115章 极道之器(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走吧,进去看看。”

    姜尘起身,三两步来到竹阁前,将面前的竹门推开。

    两人前后进入竹阁中,目光往里一扫,随即不由纷纷愣住。

    这个时候,耳边传来脚步声,却是杨氏兄弟顺着楼梯走下二楼。

    “这是……灵器?”

    两兄弟刚上前几步,随即便愣在了原地。

    只见在竹阁中间的供台上,赫然摆放着三件器具,其上灵光闪烁,内蕴强大的灵力。

    显而易见,这三件器具皆为灵器,并且品相品佚极为不低!

    虽然未曾炼化,不过几人心中估计,其最少也拥有七重以上禁制。

    “恭喜两位师弟!”

    杨耀文深吸一口气,带着其弟向后退了一步。

    尽管心中有着渴望,但他还是用实际举动,来证明自己绝无指染之心。

    毕竟解开竹阁禁制的,可并非是他们自己,所以若有所收获,也自然是对方的。

    闻言,姜尘也回过神来,稍稍往后退了一步。

    虽然自己也悟透了所有符文,不过毕竟是慢了一步。

    “要不然……我们平分吧?”

    感受着落在身上的目光,王臻元不禁有些局促,似乎也是头次经历。

    他想了半天,最后弱弱地建议道。

    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人不禁有些无言,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这些东西理应属于你,无需与我们分享。”

    姜尘语气郑重的说道。

    若是在外界,破除阵法的人,理所应当可以优先选择,可也需要分润一些出去。

    毕竟一群修士出来闯荡,那是将脑袋提在裤腰带上的。

    如果经历了重重危险,最后却还是一场空,难免会引得人做出什么铤而走险的事情。

    但是在场的都是同门,自然也就不存在这个顾虑。

    正常来讲,同门之间有门规与情谊束缚,基本不会出现那般场景。

    不过一般来说,有所收获的同门,大多还是会分润一些好处出来的。

    然而这完全属于个人意愿,旁人无法强求什么。

    “还是分一分吧。”

    王臻元不假思索的说道:“如今妖族在旁虎视眈眈,最好尽可能的提升大家的实力。”

    尽管灵器刚刚到手,没有充足的时间炼化其中的禁制。

    可灵器终究是灵器,哪怕只是以法力催动,也一样拥有强横的威能。

    若说同境之中,三四名人族修士,方才能够击败一名妖族。

    那么在拥有灵器的情况下,哪怕未曾掌握其中的禁制,依旧能够压制同境的妖族,甚至是将其当场斩杀。

    在王臻元看来,不论是姜尘亦或者杨氏兄弟,本身就已经有炼气后期的修为。

    若是再有一两件灵器在手,所能发挥的作用,将远超数名同境修士。

    当然了,最为主要的一点,是他身上已有灵器,且还不止一件,并且炼化了其中一两重禁制。

    对敌之时,自然是催动已有灵器,所能起到的作用更大。

    “既然如此……”

    姜尘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同时深深的看了王臻元一眼。

    他从对方的双眼中,看不到任何虚假的神色,的的确确是一番发自肺腑的言论。

    当下,他也就不去矫情,因为目前的情况来看,的确如其所言的那般。

    在妖族的威胁之下,自当是尽可能的提升,己方同门之间的实力。

    “这件灵器,便由你们两兄弟一同掌控吧。”

    他目光一扫,随即将供台上的一件灵器拿起。

    这件灵器外观为七层小塔,也是三件灵器中,灵光最为强盛的。

    而一般来说,拥有如此外观的灵器,其威能大多倾向镇压方面,倒是非常适合两兄弟的术法。

    对敌之时,以两条土龙束缚对手,在以灵器镇压之,无疑能极大程度地提升他们的战力。

    “此物我们两兄弟先收下,待得解决妖族之威胁,必定再度奉还。”

    杨耀文一脸郑重的说道。

    显然他并不想占这个便宜,只是也觉得面对妖族的威胁,的确应当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实力。

    对此,王臻元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在他看来,只是一件灵器而已,还不还得都无所谓了。

    一旁的姜尘见状,当即便看穿了其心中的想法,忍不住嘴角一抽。

    这便是来自仙苗的底气吗?

    浑然不将一件,最少也有七重禁制,品相极好的灵器放在心上!

    “好东西!”

    正当此时,杨耀文忽然沉声惊呼。

    姜尘立即转身看去,随后便见到对方的脸上,浮现着浓浓的惊喜之色。

    “哥?”

    就连杨耀武,也不由出声问道。

    良久,按捺下心中的狂喜,随后杨耀文才缓缓开口。

    先前他将法力灌注进七层小塔中,立即便清楚了其所拥有的威能。

    这的确是一件,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