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无限救赎之路 > 第四百七十七章:得手

第四百七十七章:得手(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这是……魔鬼的东西。”

    马丁接过龙绝递过来的书,仅仅是隔着这本书的封面,他都能感觉到其中的邪恶力量。

    封面上黑山羊的眼睛,似乎在马丁拿到它的时候,散发出淡淡的红光。

    “准确的说是魔鬼用神孽之血写成的契约。”

    龙绝补充道,他并没有提到写书的材料还包括这具身体的显生之血。

    如果是普通的魔鬼之书,定然不会引起马丁的兴趣,毕竟魔鬼的物品虽然稀有,可神圣同盟十四大家族每个家族里都能有一两件,而用显生之血写成的魔鬼之书可就不一样了,其效果则是普通恶魔之书的十倍以上。

    普通人只要接近魔鬼之书一百米的距离,就会产生幻觉,这种幻觉会随着距离的增进而加大,签订契约的人不自觉的就会将灵魂出卖给魔鬼。

    “虽然我们的教皇大人现在在那个位置上坐的非常稳当,但是以后可就不好说了,你说对么?马丁大人。”

    龙绝刻意将“现在”这两个字咬的非常重,他相信对方会明白他的意思,这本恶魔之书,就是他送给对方的小礼物。

    至于马丁是将魔鬼之书散布出去在指控教皇,还是自导自演一出救世戏码,那可就和龙绝没什么关系了。

    他不愿意牵扯在这件事上来,所以他才会将这本魔鬼之书交给马丁。

    “算了,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那就给你好了,不过我还要再加一个条件。”

    得到了魔鬼之书,马丁的脸上闪过了微微的错愕,如果一本对他有害无益的书能够换取到一个迫使教皇退位的机会,那么他绝对会这么干。

    马丁是一个心怀天下的好人,这一点不可否认,但是好人并不代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善事。

    马丁所做的一切,无疑是为了拯救这个世界,虽然他和李察选择的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道路,但是他肯为天下牺牲的心永远也不会变。

    为了天下苍生,他必须要让光明教会做出变革,这样才能事实他早已经制定好的计划。

    唯一的弊端就是,如果马丁真的用这种方式坐上了教皇的位置,那么龙绝随时都可以用这一点来要挟他,这可能会导致他在未来的行动中会处处受制。

    “但说无妨。”

    龙绝知道马丁不会因为几套构装再加上一本魔鬼之书就轻易妥协,毕竟他是光明教会的下一任教皇,整个教会没有一个人能和他争夺这个位置。

    这样的人根本就没必要为了一个可能而犯险。

    “我要你……背叛李察。”

    马丁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围的温度好像降低了几分,酒馆里出现了诡异的寂静,一秒后才恢复了正常。

    “我不会把和你交易的这件事说出来的,你也不用担心我会用这件事来要挟你。”

    龙绝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这个问题,他哪能不知道对方目的呢?只要他背叛李察,那么未来李察出事的时候,他也能用这一点来要挟他,杀掉未来神构装师的罪过可是和杀掉教皇差不了多少。

    只有互相抓住了对方的把柄,才能确保此次交易的平衡,毕竟在这之前两人没有任何的交集,

    “本以为李察那个小家伙能算是一个变数,没想到他这个失踪了两年的哥哥和他也差不了多少。”

    原著中马丁不止一次的暴露出了对李察的杀心,只是这种杀心被他的理智给压制下去了,到最后他才彻底放弃了这种想法,肯舍掉自尊去邀请李察和自己一道。

    李察的构装水平只能用妖孽两个字来形容,照他这种提升速度来看,再过几年说不定能制作出神构装,这种力量不管落到谁的手中,都会影像这个位面的平衡,所以马丁才想杀掉李察,将他扼杀在萌芽之中。

    “只要你不对我们动手,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影响到你。”

    见马丁对这里的杀意没有平息,龙绝向他透了个底,当然,一切的前提都是正常情况,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非常规。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两人商定了一些有关这场交易的细节,最终敲定李察为马丁制作的米达伦套装为两件,并且马丁会像原著一样为李察提供光明教会特有的血色仲裁傀儡,其中会有多少东西会落进龙绝的包裹中,谁也不知道。

    ……

    回到了永恒龙殿,龙绝从包裹中取出带有坚硬书皮的硬书,永恒之书四大部件的创造之书终于到手。

    创造之书身为光明教会七大神器之一,是被称为圣典的存在,马丁曾说过,拥有它的人会拥有强大的力量,也正因为这份强大,其拥有者会站在命运的对立面。

    龙绝完全不用担心会被所谓的命运针对,毕竟连永恒与时光之龙都站在他这一边,在这个副本世界,还有谁会强过时光老龙呢?

    得到了创造之书,还有承载之书、时光之书和毁灭之书需要获取,前两者分别在李察和流砂身上,龙绝并不担心,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毁灭之书。

    毁灭之书的位置不明,尽管龙绝猜测是在休兰神巢,但也仅仅是猜测而已,原著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李察是在哪里得到的这本毁灭之书,这本书就像是凭空出现在李察手里一般。

    在罪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