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无限救赎之路 > 第六十八章:陨

第六十八章:陨(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一扇门?

    龙绝的脑海中,依旧停留着被黄泉之墓的光笼罩前看到的最后一幕,似乎这一幕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出现门,难不成这铺天盖地的天妖魔都是从门后面钻出来的不成?

    仔细想来,这个说法也并无不妥之处,天宫距离新月之地如此遥远,天妖魔跨界制作一个传送门也合情合理。

    门的另一边,应该就是天妖魔的大本营了吧。

    龙绝赞叹,天妖魔一族的王亲自来给手下们守门,这应该是天妖魔之王最亲力亲为的一次了。

    只不过它们来到新月之地要做什么?

    得知自己的祖宗被楚墓杀了,特意万里迢迢前来仇敌的故乡复仇?这天妖魔没这么强的种族意识吧。

    还有这一次的兽潮,龙绝总感觉它和此地有关。

    龙绝回想了一下原剧中天妖魔的习性,喜阴暗,长的丑,速度快,攻击强,善于隐忍,若不是天妖魔之祖化名俞天当上了天宫的高层,天妖魔不可能在天宫的下方建立巢穴,更不可能在俞天的命令下一呼而起。

    它们完全有可能效仿十几年前那样,将一名实力高强的天妖魔安插在新月之地内部,挑拨兽潮与新月之地的关系,一举毁灭新月之地。

    前提是天妖魔一族在这十几年里要诞生一位和俞天同样强大的天妖魔才行,俞天可是名副其实的万年强者,并且还是万年中的佼佼者。

    实力强大到楚墓单方面被打。

    那样的话问题又绕回来了,天妖魔过来新月之地做什么?

    龙绝又回忆了一下新月之地诞生的原因,有一个蛋疼的持剑者,闲来无事削大陆玩,把大陆的一角切下来,漂来漂去漂到海外,因形似月牙,顾被当地人命名为新月之地。

    不过原剧中似乎没人说这个持剑强者是谁,也没人知道他切下大陆的原因。

    第四个万年强者死在这里,留下碑泣,和它同级的古老鲛人同样被封印在这里,神秘的天界树,虽然并不在新月之地扎根,可是它的继承者,宁儿却带着它的力量过来了,后世继承了碑泣的楚天芒,成为赤火耀日之子的楚墓,还有轮回之狐莫邪。

    他们的出现,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细思想来,为什么原天宫大陆分部的继承者柳冰岚会在新月之地被捡到,和善恶女王融合的雨娑为什么会出现在新月之地掌控的一个小世界,不死仙应荣出现在新月之地可有原因,这些事情,没有人回答。

    新月之地出现的强者,选超大陆上的任何一处,甚至莫邪轮回能力,堪称万年之最。

    可是,莫邪的第一次轮回是如何做到的?那时候的它并不会无限进化,也并不可能从一出生就掌握轮回之力,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它的种族,还有莫邪的出生,它是卵生,但是,根本没有父母。

    就仿佛,凭空出现一般,被天苍青蛰龙捡到,被楚墓收服,一切的一切,真的好像一个小说的故事,留下了扣人心弦的悬念。

    黄泉之墓的光持续时间似乎格外的长,在光的笼罩下,龙绝有充足的时间想事情,毕竟他什么也看不见,也什么都感觉不到,全身上下暖洋洋的,整个人都要被融化似的。

    夜的记忆也时有时无的飘散到龙绝的脑海里,那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孩,黑发黑眸,肩膀上总是趴着一只小狐狸,小狐狸从红色变到白色,从三尾变成九尾,这其中便包含的楚墓的一生,在他的一生中,只有莫邪和他的关系最为紧密,即便是同为三大主宠的它也无法撼动莫邪在楚墓心中的地位。

    以夜的角度,龙绝认识到了一个全新的楚墓,那并非是小说中的形象,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他和他的魂宠不断冒险,成长,直至天妖魔的出现。

    他终于懂了,为什么这些魂宠要集体出现在天妖域,因为在它们心中,弄的楚墓消失的人,就是天妖魔啊,在这些魂宠心中都存在一个小小的幻想,或许杀掉它们,楚墓就会回来。

    只可惜,他不会回来,永远也不会回来。

    赤火耀日之上,某人留下了泪。

    ……

    最终,光芒散去,天妖魔王的身影依旧在五大魂宠的包围圈里,它没死,只不过和之前的样子相差太多,黑色的身影淡化到半透明,原本实体化的身影有些发虚。

    凝结了夜之记忆的黄泉之墓,没能杀死它。

    全力爆发之后的五大魂宠同样没有攻击的余力,战斗,形成了一种两败俱伤的局面。

    但是占据上风的人应该还是天妖魔王,因为在场的六只兽中,唯有它还在站着,人形状态被强行解除,如渊如狱的身影显得高大无比。

    两个身影隐藏在鬼剑森之中,没有乱动。

    “你们……”天妖魔王的声音含混不清,似是在说话,又似乎是在喃喃。

    五只魂宠中只有战也抬了抬眼皮,因为只有它还清醒,七次断肢重生+勇蛰之心的组合对它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凭借着坚不可摧的战斗意志,它并没有昏迷。

    鬼穹君王的长剑被折断,幽灵龙的鳞甲破碎,魔树战士全身散发着黑气,夜昏迷不醒,在场还能战斗的,只有它了。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