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我,科幻天庭之主,加入聊天群 > 第28章我林政,不做人啦

第28章我林政,不做人啦(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

    科幻武器批发商:“此话怎讲?我这人向来和善,你不要诽谤我哦,小心会遭报应的。”

    诽谤天庭之主,是天条里明文规定的重罪,写进规则里的那种。

    当然,天庭的规则肯定管理不到所在晶壁系以外的世界,又不是只有天庭这样的高维势力存在。

    但林政能管到说话的人就行了啊。

    反正这个被虫族寄生的修仙者已经被关在玲珑塔里,等塔一回来,他的报应不就来了嘛。

    普通的修仙者:“你给我的那个塔,屏蔽了我和母星的通讯信号!连个和女皇的信息连接也被强制中断!你这不是害我是什么?”

    魔物蜘蛛子:“女皇?修仙者世界也有魔物女皇的设定吗?啊嘞,这就是世界的共通性吗?不过为什么修仙者会有女皇啊?我听小先知说,修仙者不应该具备唯我唯一,谁不服就干谁的气质吗?”

    我是一个小先知:“你别诽谤我啊!我说的是那种高大上的修仙文明,像新人这种抢着送修仙法的,那就不一定了。”

    兽奶爱好者:“话说新人的修仙法我试了一下,说实话,并不是多厉害,准确的说一点提升都没有!”

    科幻武器批发商:“那肯定没提升啊,想什么呢?他那个文明是生物科技伪装的修仙文明,又不是正统修仙文明,在提升身体素质这方面,怎么可能有你本土世界的效果那么强。”

    更何况,你丫的是荒天帝,天生至尊,就算被挖了骨头也是狠人一个。

    那种低纬度宇宙,由科技文明伪装成的修仙法,怎么可能对你生效。

    林政之前压根没提醒群成员,是因为群成员里的人都是聪明人。

    这么着急献殷勤的,谁会信他啊。

    估摸着大家把功法下回去,也就看两眼,就抛诸脑后了。

    后来这个普通修仙者发送筑基丹红包的时候,除了林政领取了以外,压根没人碰。

    其实普通修仙者上传的修仙法,还别说,真的有一定提升身体素质的效果。

    毕竟是人家虫族科技出品,走生物科技路线的虫族,在提升身体素质这方面,有着一等一的技术。

    更何况荒所在的世界也不是什么次生宇宙。

    林政估摸着,荒所在的宇宙是他那个晶壁系里的主宇宙。

    在一个晶壁系中,存在着很多个维度,也存在着很多个宇宙。

    但大部分宇宙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

    真正诞生于原初的奇点大爆炸的宇宙,就那么一个,一般被称作主宇宙。

    主宇宙会衍生各种次生宇宙。

    有的衍生宇宙和主宇宙完全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因为主宇宙能量过于庞大,影响了一些基本规则,晶壁系会主动帮助主宇宙衍生新的宇宙。

    这种宇宙,被称作小宇宙,即与主宇宙并不关联,却又与主宇宙类似的宇宙。

    还有一种次生宇宙。

    比如某个时刻,某人逆流时间而上,在某个点,杀死了自己年轻时的祖母,试问,这个人还会存在吗?

    答案是会的。

    因为这是典型的悖论。

    悖论的情况下,主宇宙物质产生的时间实际上被切割了。

    悖论一旦产生,在没有办法化解的情况下,主宇宙会利用悖论产生的能量(悖论产生的能量极其宏伟),衍生出次生宇宙。

    这种次生宇宙,与主宇宙基本上完全相同,完成悖论的那个人会被自动的划到次生宇宙的历史进程中。

    也就是说,在次生宇宙,这个引发悖论之人,真的杀掉了他年轻时的祖母,并且又回到了未来,但是他仍旧会活着,只不过他熟悉的那些人会消失,而他自己也会失去存在感。

    在主宇宙,他这个人彻底消失,完全失去存在感,所有的痕迹都会被直接抹除掉,不剩一丝一毫。

    主宇宙的荒,宇宙本身钦定的天生至尊,要是本身天赋不够强的话,他凭什么被钦定?

    兽奶爱好者:“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呢!我喝一次新鲜兽奶提升的身体素质都比这个什么练气法强。”

    魔物蜘蛛子:“啊?你还真练了啊!我还以为大家都是当乐子看的。”

    我是一个小先知:“额,我真的是当乐子来看的,谁没事去修行来路不明的东西啊。”

    Bilibili的呱太:“我下载以后,就看了眼,然后…我没看明白,好吧,我承认,我有点笨,在这方面。”

    炮姐她对文字类的东西,理解能力好像并不高。

    双生蛛皇:“这种初级的修炼方式,对我无用。”

    教皇的世界,相对其他世界来说,力量层次设定极其离谱,林政一度认为她那个星球所在的宇宙不是主宇宙。

    不过即使这样,教皇也是到达世界已知巅峰的那么一小撮人之一,月轮的初级修仙法,也就是虫族科技伪装成的小东西,对她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我才不是蜘蛛:“啊,我的身体很强大!不需要其他东西再加进来了,唉,我害怕我会变成比吐蜘蛛丝更离谱的怪物。”

    小蜘蛛看到那什么修仙法,第一反应是会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