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绝世丹王在都市 > 第588章 亡唇齿寒

第588章 亡唇齿寒(第1/3页)

目录 加书签
    老域名(.com)被墙,请您牢记本站最新域名(.org)

    张凡现在有点忧愁。

    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完全走偏了。

    他的目标不应该是自身的修炼,然后寻找返回修仙界的路径吗?

    怎么弄着弄着,他好像成了打工仔!

    要不算了吧。

    什么探查符、驱魔符甚至是其它符箓或者丹药,都统统靠边站,不要耽误他自身的修炼。

    但想想还是不能这么做。

    原因有很多,第一,已经到手的丹药,让他还回去?他怎么舍得!

    再说了,小白虽然现在被薛欢欢拐走了,但喂养她的重任却还在肩上啊。

    不能让小白断了口粮!

    况且他以后的修炼,甚至白国刚、姜炎和薛欢欢以后的修炼也需要资源,他这个当师父的,身上担子很重!

    张凡倒是让他们去寻找自己的机缘。

    但就地球这个样子,让他们去哪里去找?

    再说了,就算去找机缘,也要先强大到一定程度才行啊,要不然,一个不小心也许就命丧黄泉了。

    第二,他现在太弱小了啊,必须要紧抱住武管局的大腿。

    就拿暗网上对他的悬赏来讲,哪怕他有迷幻阵守护,但如果没有武管局参与进来,他现在大半还真已经被杀了。

    第三,血魔对他威胁实在太大了,对武管局威胁也太大了,他真不能不管。

    任由血魔肆虐,他也许会成为血魔的腹中之食!

    所以,综合起来讲,甭管他现在是不是走偏了。

    继续制作探查符和驱魔符,都是必须的!

    所以,没什么好抱怨的,抓紧一切时间制作才是最重要的。

    他相信,甭管血魔现在肆虐成了什么样子,只要他制作出的探查符和驱魔符足够的多,血魔就有被完全消灭的一天!

    所以,努力吧!

    而此时的万岛国,已经血流成河……不对,没有血,任何血液都被血魔吸食的干干净净。

    倒是干尸遍地,犹如人间炼狱。

    估计先前谁也想不到,在现代文明的世界中,竟然还能发生这样的惨案!

    万道昌和侯广旭一直都结伴行动,两位超凡中期的血魔,肆无忌惮的吸食血液,简直堪称恐怖。

    不过,他们只是在最开始尝试吸食普通人的血液后,就马上停手了。

    因为普通人的血液对他们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询问其它超凡层次的血魔,也都是如此。

    甚至,吸食普通人的血液还给他们一种自己的血脉被污染的感觉。

    而现在吸收古武者和血魔同类却没有这样的感觉。

    这说明,哪怕再低层次的古武者的血液,才是他们吸食的对象。

    这下让两人还真犯难了。

    万岛国先前的精锐古武者都已经被他们基本一网打尽。

    剩下的,还不够他门下诸多超凡之下血魔分的,他们怎么好意思去抢?

    再说了,剩下的古武者血液,对他们帮助也不是特别大,还不如让门下弟子壮大壮大。

    毕竟想活下去,门下弟子是否强大,还是非常有用的。

    但他们都出世了,万岛国官方已经在动用一切手段对付他们。

    虽然他们先前有布局,但在威胁到那么多人性命的情况下,先前的布局几跟纸糊的一般,并且惶惶民意,可不是区区一些布局能左右的。

    这一点万道昌和侯广旭其实都不是太在意。

    他们在意的是如何变的更强。

    而现在唯一的选择那就是能继续留在万岛国了!

    留在万岛国对他们来讲根本没用,耽误时间不说,还容易被人找上门来。

    所以,他们需要离开万岛国,不仅仅他们,超凡层次的血魔,都需要离开去寻找更高等的血食。

    要不然,在普通人血液对他们没用的情况之下,他们将会停留在此地不得寸进。

    而万道昌和侯广旭在吞食了那些血蛊中,他们感觉距离超凡后期已经不是特别远了。

    如此情况下,自然是千方百计的提升自己才行啊。

    “没想到朱家也跟我们一样!不过,朱家在菲国,也肯定面临着跟我们差不多的问题,如果他们要出菲国的话,肯定要往西去,去照顾南越国这些国家,那我们干脆就去澳洲!”

    “澳洲那边本就有不少古武者,还有从华夏迁移过去的几家超级势力,刚好,吸食了他们,我们就肯定能晋级到超凡后期了!”

    侯广旭笑着说道。

    “我看不如先去西兰国,张家不就在那边吗?而张凡可是张家的人,虽然早就被张家除名了,但血脉还在,如果我们吞掉了张家的血液……我相信张凡怎么也要难受一阵子吧?”万道昌目光中满是阴冷,他虽然不知道血魔势力的消息到底是谁透露出去的。

    但听说最终消息来自于华夏,那么,他猜测跟张凡就肯定有关系。

    想想先前血魔操控者的被杀,谁找出来的血魔操控者?肯定也是张凡!

    所以张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