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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同学故友--回不去的调皮时光(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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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结束的时候,明硌踩着两只大鞋,像是小孩子在学走路一样,只能把脚伸到前面,用脚背挂着鞋子往前走一步。悄悄告诉大家,本书首发,想更快阅读,百度搜索就可以了。

    顾莫庭和对方寒暄完,一转身,直接公主抱抱起明硌,明硌愣愣的看向他,他还是面无表情,能感受到走路很快,刘岩已经备好鞋子在房间等着。

    明硌看着顾莫庭磊落的样子,自己说什么都像是自己想多的样子,干脆就不说话。

    “晚上还有一个宴会,穿这个。”

    他拿起刘岩递过来的鞋子,给明硌穿上去,刘岩自动退出去,“一会还要出去?”

    她记得行程里,应该是可以休息的,就算是他们可以,嘉宾身体也受不住这样的连轴转。

    “不是,看看合不合脚。”

    他的手很大,一手拿着鞋子,一手抬起脚,两只都穿好后,拉着明硌站起来,“走几步。”

    明硌按着他的话走几步,“脚会痛吗?这款穿着舒服吗?”

    “不会,穿着很舒服。”明硌踩着脚下的鞋,只有一点点舒适的跟,浑然不觉他们的对话有什么问题。

    “那就好,在这个房间好好休息,我就在外边的客厅。”

    “不用,我去别的地方休息,顾总好好休息吧。”明硌说话的语速很快,急着想走的意味不言而喻。

    顾莫庭猛的离她的脸只有十厘米的距离,两个人两双眼睛看着对方,“留在这备用。”

    说完顾莫庭就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明硌看着门口,呆了呆,坐在床边,旁边就是那双大鞋,就和他的主人一样低调内敛。

    不久明硌便呼吸均匀,她每次脑力劳动过后,都会很困,睡起觉来更是一点不含糊,她深知自己如果不定闹钟,不到明天早上是不会醒的,明智,明硌手里拿着还在震动的手机,闹钟,是一项多么可爱的发明。

    晚上的宴会上,明硌看到了穿着讲究的杜宇浩,往日不着调的表情依旧在,时而也会认真听对方的讲话。

    隽秀是肯定会在,只是明硌定睛一看,又揉揉自己的眼睛。

    李诗雨,诗情画意,雨若梨花,挑衅的语气犹在耳畔,你的名字叫黎明硌?(ge,第四声,李诗雨同学认错字了,这个字念luo,第四声。)还以为你名字里有个诗字,应该会配有一个至少不愚笨的大脑,没想到,连个字都不会念。

    哼,名字起的这么怪,一看你就是个怪人,“呀,你名字里有个雨字,还以为很有格调呢,没想到是你父母为了衬托你的智商的,哈哈。”

    你,黎明硌(ge ,第四声,其实念luo,第四声),我我跟你没完。

    这是她们两个高一军训的时候第一次见面的第一次冲突,也是第一天被全班所熟知甚至隔壁几个班记忆深刻的两位女同学,当然,记住的不止是这件事,还有她们的长相,自此以后,她们两个便常常被同学们拿来比较,到底谁是班花、级花、校花,当然这都是后话,因为这件事情,□□了他们的整个高中生活,直到毕业,也没有分出个所以然。

    她没有在意,李诗雨的样子也不是甚在意,但就是因为那一次,她和她便结下梁子,只不过她性情单纯,并没作出什么大的幺蛾子,两个人斗嘴斗的欢快,也是回想学习生涯的一大乐趣。

    此时见到看向隽秀哥哥那个羞答答的人儿,小女儿姿态一览无余的模样,不是她李诗雨还能是谁,容貌上褪去稚气,脸颊边讨人爱的婴儿肥不见了,代而之的是完美流线的标准鹅脸蛋,本来李诗雨就是长的不是好看而是美的那种长相,那个时候的她们,即使妖儿也妖儿不到哪里去,都是素面朝天,倒是干净的一个个像仙女一样,不像现在化的个个都像魔界来到凡间的妖孽。

    只是即使化了妆的她,她依然一眼认出她,和当年她见到隽哲和隽秀哥哥一样。

    刚上高一的时候,她和隽哲不熟,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坐了同桌。而李诗雨因为隽哲的关系总是故作扭捏之态,自己那个时候玩心太重,也没有现在这么明事理,总是惹的李诗雨一边看着隽哲在旁边脸青一下白一下的按耐住想要发作的泼妇状,一边又要瞪眼警告她别太得意,那个模样,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可爱的很。

    后来渐渐和隽哲,一起熟了以后,她便不要自己的淑女样子,只要她惹到她,就算隽哲在身边,她也会一个白眼接一个白眼跟翻跟头一样来个连滚翻,让她都笑岔了气。

    隽哲总是在笑,她们两个无论怎么急头白脸,还是要兵刃相见,最后还是会被上课铃声打回原形,乖乖回到座位上,老实的捧起书本等着老师来上课。

    说起这个也奇怪,她是因为隽哲带着她,她的成绩一直不错,本以为李诗雨这样只知道穿衣打扮的女同学学习一般都不好,她却出奇的偶尔在她之上,或者之下,总之和她不分上下,她后来高考完以后真想跑去让李诗雨请她大吃一顿,以慰藉她这三年来孜孜不倦的同她吵架提升起来的成绩。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够臭屁的,还以为是自己的功劳,李诗雨她如果没有付出努力,那大概就是神童了,当时学校里那么多人,她都能杀出重围冲进年级前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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