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九鼎镇天诀 > 第34章 夏宇出事

第34章 夏宇出事(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唐清辉办事的效率很高,第二天上午,夏辰要他帮忙找的人就已经到了,一共七个人,五男俩女,年龄最大的也才三十多,而那俩个女自更是只有二十多岁。

    不过,年龄不大,但他们的修为可不低。

    俩个已经聚鼎成功的鼎师强者,其他的都是淬体九重。而且多时突破了极限,最少凝聚出俩鼎之力的淬体九重。

    当然,人厉害佣金也不低。俩个鼎师强者一年是三百万,而其他五人都是一百万。这样算下来,光是这几个护卫一年的花销就是一千一百万。

    不过夏辰却觉得这钱花得值,相比于亲人的安全,钱财这东西就真的算不得什么了。

    别说是一千一百万,就算是在后面加个零,夏辰也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人员到齐之后,夏辰就将人分成了俩组,分别由俩个鼎师强者带队。父母这边四个,俩男俩女,男的在暗中保护,女的就直接在店里当销售员。

    而另一组三人,则暗中保护夏宇。

    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夏辰这才放心让夏文城俩人去忙店里面的事情。

    而夏辰自己,却是带着夏宇开始了闭关修炼。

    说白了,一切外力都是浮云,只有强大自己才是最实在的。夏辰的目标可不是想安心做一个富家翁,得到了九鼎镇天诀这样的逆天机缘,如果他还不能有所成就的话,那就真的该被雷劈了。

    夏辰将聚灵阵布置在了三楼,正好把这个房间当成了练功房。

    有了聚灵阵和淬体丹相助,俩兄弟的修为进步非常快,尤其是夏辰,身具九鼎镇天诀和吞噬血脉神通,那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简直是强大得吓人,修为就想坐火箭一样飙升,把和他一起修炼的夏宇都给吓了一大跳。

    本来夏辰也想将九鼎镇天诀传授给夏宇,毕竟夏辰现在修炼的功法,还只是最黄阶下品的冥想诀。他想着如果夏宇也学会了九鼎镇天诀的话,那修为提升肯定会更快。

    可没想到的是,每当他有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脑袋就像爆炸了一样痛。

    搞了几次之后,夏辰是彻底怕了,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知道这是九鼎震天诀被人下了禁制,根本就没办法外传。

    时间一晃就是一个多月,眨眼就到了年底,连过年不到十天时间了。

    这段时间以来,夏辰基本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半的时间都是用在了修炼上,甚至连睡觉都用修炼九鼎镇天诀代替了。

    如此苦修,效果自然是斐然,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夏辰的修为真是三级跳,如今已然练出了三鼎之力,一拳打出足足有四万五千斤力量,只差一点就能达到四鼎之境。

    照这样的速度修炼下去,夏辰自信考入岳麓武府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当然这些天来,除了修炼以外,夏辰还有做别的事情,那就是炼制淬体丹,和刻画聚灵阵。

    这一个多月以来,夏辰一共制作了十套聚灵阵所需要的玉牌。

    拿了一套给夏宇,这样一来的话,俩兄弟终于不用挤在一个房间内修炼了。当然夏文城俩人房间内也摆了一套。

    虽然俩人年纪大了,早已经过了修炼的最佳年龄,但常年呆在灵气充足的环境中,对人体还是有不少好处的。

    而剩下,夏辰除了送了一套给苏烟之外,其他人的全部收了起来。就连唐清辉他都没有透露,倒不是夏辰信不过唐清辉,只是这聚灵阵干系太多,越少人知道越好。

    不过聚灵阵没有告诉唐清辉,但在淬体丹这一方面,唐清辉去是沾了不少光。

    夏辰炼制了十几万的淬体丹,自己用肯定是用不完,就算是唐家也消化不了。这一个多月来,夏辰一共拿出了五千淬体丹出售,而这事情都是全权交给唐清辉去处理的,夏辰给了他俩成的利润。

    而事实上,就算是夏辰一成都不给,唐清辉也非常乐意帮夏辰的忙。

    淬体丹何等珍贵,别说是围城市,就算是整个炎龙国都有价无市,有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而如今唐清辉突然手握五千淬体丹,那些个世家大族知道后,哪个不想从他手中多后买一点淬体丹。

    淬体丹关系重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各大世家的兴衰。

    试想一下,如果有俩个实力相差不大的敌对家族,俩家一直都势均力敌,但突然有一天,有一家人得到了大量淬体丹,整体实力大增,那他的对手会怎么样。

    肯定会着急,同样也想购买足够多的淬体丹提升家族实力,而恰恰又只有唐清辉才有如此多的淬体丹出售,这样一来的话,这些家族不都有求于唐清辉。而这时候,唐清辉只要稍微动动嘴皮子,那他获得利益诀只怕比他得到的俩成淬体丹的收益还要多。

    事实上,淬体丹已经不单单是一颗丹药那么简单了,他已经是唐清辉用来巩固或者是扩张唐家利益圈子的纽带。

    这一点,根本就不是淬体丹的利益可以比拟的。

    所以说就算夏辰不分给唐清辉半点利润,唐清辉也会心甘情愿的替夏辰售卖淬体丹。

    事实上对于这其中的道道,夏辰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过他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他不是那种目光短浅的人。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